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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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2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相关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公示,留基委审核录取”的方式,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开展访学研修活动。

    2.选派类别、留学及资助期限: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4.申请人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具体信息详见留学基金委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7。

    三、申报流程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选派指南》《湖北文理学院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管理办法》,积极宣传动员,组织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4月10日开始,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相应纸质材料经所在学院初审后,同签字盖章版《湖北文理学院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见附件)于4月25日前交至行政楼124室。

    联系人:朱谷清     电话:0710-3591556  

    邮箱:international_office@hbuas.edu.cn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