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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学生赴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2023-05-15 09:16:18 来源: 作者: 【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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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增强学生国际化适应能力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促进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的交流合作,根据学校与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经过充分协商,学校拟选派部分优秀学生于2023年秋季学期前往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交流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地点

交流学习专业包括:电气与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经济学、商业经济学等。

交流学习时间:一学期(20239月—20241月)。

交流学习地点:马来西亚国家能源大学(以下简称“国能大学”)。

二、交流学生条件

1. 我校在籍的本科大二或大三学生;

2. 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与写能力,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3. 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4. 纪律性强,自觉服从学校管理和项目安排。

三、交流期间的学籍、研修课程及学分

1. 在国能大学交流学习期间,我校将保学生的原有学籍。

2. 学生需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结合所修专业培养计划和要求,选择相关课程学习。原则上,应选择与我校本学期专业培养计划对应或接近的课程。对于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而国能大学没有开设的、或者国能大学开设了而交流学生没有选择的课程,学生在返校后需重新修读这类课程并参加考试,以达到毕业要求。

3.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满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将在国能大学学习课程的成绩单及时上交给我校,我校将统一进行学分认定。

四、相关费用

交流生费用自理。费用主要包括:(1)申请费(含申请费、签证费、贴签费、接机费及相关手续费等)、(2)注册费(含项目费、学生证、图书证、学生活动费、学费、住宿费、保证金、签证转换费等),(3)往返国际机票(以适时实际机票为准)和(4)在马来西亚的生活游历费用(视学生个人情况而定)等。费用的具体明细请到行政楼124室了解。

五、报名要求及方式

申请交流的学生请认真阅读项目通知及附件材料,并且充分征询家庭父母意见;如实填写《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于610日前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交国际处(行政楼124室),逾期不予补入。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710-3591556

临时咨询群(QQ群):

 

附件:

1.湖北文理学院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申请表

2.国家能源大学交流交换项目简章

3.国家能源大学交流交换项目申请表

4.国家能源大学交换生申请材料清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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